慎重对待“临时认购书”
|
如今,置业者购房免不了先签“临时认购书”这一交易手续,然后再签预售合同等。根据笔者之见,签“临时认购书”这项交易手续是值得消费者首要关心和注意的。上月中旬有一位购房者向笔者诉说:在海珠区某花园签了一份“临时认购书”,具体内容不包含违背购房者意愿而应承担责任的规定。 目前,发展商一般和购房者是先签“临时认购书”。但每个开发商制订的临时认购书的内容是不一样的,而现在多数购房者签的“临时认购书”过于简单,容易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。因为签订认购书的同时,购房者应交定金1————2万元。从购房者角度分析,这样能防止其他买家抢购,又能让自己冷静考虑,暂缓付款。但是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是以签订来牵制购房者,收取定金,至于后来签的预售合同里,可能会隐瞒一些重要事实(预售合同中包含许多认购书中没有的违背购房者意愿的内容)。 “临时认购书”内容通常仅包括房屋地址、面积、价格、交楼日期等,但这样不能使购房者全面了解交易条件,如税费、物业管理、房产证交付、违约责任、配套设施和详细规定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等内容都没有说清楚。而是在预售合同中才给予规定,同时预售合同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。例如:购房者对预售合同的某些条款不满而要求修改时,一般的开发商是不会同意的,而这样容易丧失购房者的定金。 “临时认购书”中有一条是:如果因为开发商无房可售,可退还定金。如属其他原因导致购者不签预售合同,购房者无法取回定金。这对购房者来说是极不合理的。鉴于“临时认购书”存在的诸多问题,建议广州市房产主管部门制订统一的临时认购文本,尤其应注明退还定金的条件。 南方日报 |
此广告位招租,联系QQ:8510132
| 您看过此文后的感受是: | |||||||
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 欠扁 | 支持 | 很棒 | 找骂 | 搞笑 | 软文 | 不解 | 吃惊 |
- 买房请律师可获何种帮助
- 律师支招: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卖家返价如何处理
- 业内人士提醒:买房不能只盯房价还要看质量
- 如何办理房产证
- 案例:工薪族盲目购房不可取
- 80万元20年期房贷 最多可省6万
- 异地购房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?
- 省城市民购房四大误区
- 房产投资--怎样判断投资价值
- 学区房价格不菲 另类教育投资是否值得
- 潘石屹:住宅降价是迟早的事,问题是好早好迟的事??
- 置换到底是咋回事
- 房产投资--怎样判断投资价值
- 房价多少算合理 两种方法可以估算合理程度
- 凸显房子的“迷人曲线” 房子卖“好价”有秘诀
- 置业指导:买“学区房”要有风险意识
- 《个人购房实用手册》摘录
- 年轻人购买二手房的对策
-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
- 选房子也要看好风水
- 慧眼目测房屋质量










